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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条件不起诉挽救迷途少年 家长送锦旗致谢检察官

时间:2022-01-1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2年1月11日,一手捧“宽严相济,法网柔情”锦旗的女士,来到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检察院,将锦旗送至办案人员手中。她是该院办理的案件中被宣布附条件不起诉人员的家长,“感谢检察院给我孩子次机会,让他明年还有机会参加高考,给了他还有我们整个家庭希望”,家长满怀感激地对办案人员说到。


  该案是岳塘区检察院办理的一起聚众斗殴案, 未成年人小明(化名)因琐事和同学小方(化名)发生纠纷,双方相约打群架,最终小明一方人将小方殴打至轻微伤。案发之后,小明、小方等参与斗殴人员在学校老师的带领下,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 

  在办案过程中,小明几次流下了悔恨的眼泪,向检察官表达了悔改之意。检察官审查案卷材料之后认为,虽然根据刑法的规定小明的量刑在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但是他是未成年人,在案发后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了犯罪行为,依法可以认定自首,根据小明的社会调查报告,他没有其他不良嗜好,本次事件是因为逞强好胜、时冲动所造成,其家庭环境具备有效监护、帮教条件,综合考虑全案情况,办案检察官认为小明符合附条件不起诉的条件,依法对其作出了附条件不起诉决定。 

  附条件不起诉不是案件的终点,而是“帮教”工作的起点。为了进一步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工作方针,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后,检察官将定期对小明进行跟踪帮教“我一定努力学习,不辜负检察官的期望,争取在明年的高考中取得好成绩”在获知自己被附条件不起诉后,小明向检察官郑重作出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