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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缓刑考验期内又无证醉驾,撤销缓刑,数罪并罚!

时间:2022-03-1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刘某某在社区矫正期间,违反监督管理规定,醉酒后在道路上无证驾驶小轿车被当场查获。近日,岳塘区人民检察院对其提起公诉,刘某某最终被撤销缓刑,数罪并罚,自食触犯法律的后果。

  被告人刘某某因醉酒驾驶机动车,2021年3月26日被湘潭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2021年8月13日被法院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四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判决生效后,刘某某在岳塘区社区矫正机构接受社区矫正,结果不到两个月,尚在缓刑考验期内的刘某某竟又酒后无证驾驶机动车,被执勤民警当场抓获,岳塘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危险驾驶罪对其依法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后决定对被告人刘某某撤销缓刑,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与前罪所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合并决定执行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万元。 

酒驾付出的代价是惨痛的,轻则皮肉之苦,重则终生残疾甚至失去生命。尽管酒驾的危害性很大,但仍有不少司机以身试验,甚至重蹈覆辙。提醒每位司机, 定要消除“少喝酒不影响开车”的错误认识,去除“喝酒不一定会被抓到”的侥幸心理,力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为了社会的和谐,做到“开车不喝酒,酒后不开车”,共同维护社会的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