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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21-12-0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11027日在湘潭市岳塘区第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岳塘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何永红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查,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过去年检察工作回顾

  五年来,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和支持下,岳塘区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准确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精神,紧密结合全区工作大局,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年来,先后荣获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体二等功37市级以上集体荣誉,涌现出了全国检察宣传先进个人”“湖南省十佳公诉人等先进典型,125人次立功受奖。五年来,群众满意度评价得分稳居全市基层政法机关前列,最高92.30分

  (一)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服务岳塘高质量发展

  一是不断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格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向区委、委政法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140余次,把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落到实处。

  二是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坚决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依法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146,妥善办理了“善林金融”颐和寿康案。36名干警结对帮扶和平村、竹埠村,在危房改造、路灯设置、农产品销售等方面提供帮助,实现高质量脱贫,助力乡村振兴积极参与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9人,办理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案件49件。今年中央第六生态环境保护督查组通报了辖区两个码头存在环境污染问题,我院迅速开展调查取证,通过发送诉前检察建议、召开公开听证等方式,推动码头生态环境问题得到迅速整改。

  三是履行好检察战疫职能。依法批准逮捕涉疫刑事犯罪2起诉7追究了10人刑事附带民事责任。突出稳企业保就业,适用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疫情期间诈骗情节轻微认罪认罚的某公司实际运营股东作出不起诉处理,确保该公司继续供应防疫物资积极落实区委、区政府部署,组织38名干警深入基层,助力联防联控、复工复产,捐助防疫物资4万余元,收到社区感谢锦旗和感谢信。

  四是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开展服务非公经济发展专项检察监督活动,建立班子成员联系重点企业和项目制度,综合运用多种手段为企业排忧解难。五年来,对影响非公经济发展的刑事犯罪批准逮捕68人,起诉146人;对涉经营类犯罪依法能不捕的不捕49人,能不诉的不诉33人;主动对接重点企业、项目51个,提供法律服务120针对涉企经济犯罪的高发态势,组织非公企业代表100余人旁听某职务侵占案警示教育庭审,获评“全省检察机关优秀公诉庭”。

  (二)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一是夺取扫黑除恶全面胜利。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依法批准逮捕涉黑涉恶犯罪44人,起诉84人,追诉漏罪25笔,追诉了全市第一例涉黑“保护伞”即长沙市望城区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杨金其案案件清结率100%我院始终讲政治、顾大局,涉黑案件的办理数居全市基层检察院第一,办好了全省首例套路贷涉恶案件和全市首例套路贷涉黑专案。今年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以来,员额领导带头提前介入涉黑专案1件,该案正在审查起诉中

  二是积极推进平安岳塘建设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案件2172件3068人,批准逮捕1762件2412人,不批准逮捕648人;共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诉案件3664件5263人,提起公诉2962件4166人,有罪判决2975人,不起诉731人。起诉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433人,起诉抢夺、盗窃等多发性侵财犯罪852人,起诉毒品犯罪485人。积极参与断卡行动,起诉电信网络诈骗以及利用网络赌博、泄露个人信息等犯罪287人,如办理了一起利用网络进行洗钱、涉案金额达36亿元的特大网络犯罪案件,依法起诉18人。

  三是促进完善社会治理体系。通过“两法衔接”机制监督移送犯罪线索32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22件。针对办案中发现的社会治安监管、行业场所管理、执法规范化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向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并跟进落实到位。辖区12个街道检察联络室为主阵地积极参与“三官一律”进社区活动,入基层开展普法宣传、调解涉法矛盾提供法律咨询五年来,推送《检察官说法》微信专刊218期,以办理的典型案件引领法治、促进治理

  (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提升群众工作满意度

  一是守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起诉制售有毒有害和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假药劣药等犯罪20人,有力打击了非法生产、销售“毒狗肉”“未检疫猪肉”等赚取“黑心钱”的犯罪。坚决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开展校园护苗、养老机构、网络餐饮食品卫生安全专项行动办理食品药品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22件,督促100家线上线下餐饮门店落实整改。释放司法温暖与力量支持农民工起诉17件,追回“血汗钱”68万元,对生活面临急迫困难的当事人发放救助资金51万元。

  二是检察听证办好群众信访。打造12309便民服务平台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推出便民利民措施10项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2019年建立的群众来信件件回复制度,受理群众来信23件,均做到了7日内程序性回复或结果性回复。检察长信访接待群众15次,化解各类信访积案21件。以听证形式公开审查了31件有较大争议或有重大影响的案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参与,让当事人把事说清、听证员把理辨明、检察官把法讲透,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

  三是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对涉罪未成年人依法不批准逮捕60人,不起诉14人,附条件不起诉34人。3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顺利通过考察考上大学。五年来,先后建立了省首个跨省涉案未成年人异地协作机制全市首个性侵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询问机制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联席会议及工作协商机制。对辖区600多名幼师进行了“关爱幼童护苗入园”法治巡讲,检察长带头担任法治副校长进行校园普法,一名法治副校长在青少年普法活动中获评“全国优秀辅导员”。

  (四)坚持法律监督主责主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一是做优刑事检察。加强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活动的监督。监督侦查机关立案32件撤案15件,追捕160人,追诉91人,纠正侦查、审判活动违法210件次,自行补充侦查案件21件,对没有羁押必要性的犯罪嫌疑人监督变更强制措施75人,对刑事裁判提出抗诉20件,提请抗诉2件,抗诉改判4件五年来提起公诉的案件中没有无罪判决的案件加强刑事执行监督积极参与减假暂、财产刑执行、审前未羁押病犯交付执行“清零”等专项检察活动,依法监督收监14人,对审前未羁押罪犯收监执行47人,对社区矫正执行违法违规案件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61份,办理服刑期间又犯罪案件11件

  二是做强民事检察。受理各类民事监督案件454件,其中不服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39件,民事执行监督案件174件,民事审判活动违法监督案163件,支持起诉53件,经审查,发出再审检察建议8件,提请市检察院抗诉6,法院已改判、发回重审11件。纠正了涉案金额108万元的曹某某民间借贷纠纷案的原判。持续深化专项监督,受理虚假诉讼案件线索15件,提出监督纠正意见12

  三是做实行政检察。受理各类行政监督案件104件,其中行政(非诉)执行活动监督案43件,行政审判程序违法监督案件55。针对部分行政案件案虽结、事难了的问题,通过督促纠正违法、推动和解等方式,化解行政争议6件,推动法院、司法局共同签订了《关于在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工作中加强配合的意见》,为常态化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搭建了协助平台。

  四是做好公益诉讼检察。贯彻落实2018年岳塘区“两办”下发的《关于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实施方案》,立案办理“假口罩”“铝超标油条”等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5件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205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82份,收到行政机关整改回复80。其中,督促整改非法占用林地121.7亩,整治涉及扬尘污染建筑工地面积近50万平方米,监督非法捕捞涉案人向湘江水域投入鱼苗十万余尾,为湘潭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全国卫生城市贡献了检察力量。积极拓展公益诉讼新领域,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新领域公益损害问题立案30件,有效整治了廉租房违法转租转借、校园周边违法售烟等问题。

  (五)坚持落实各项改革举措,推动检察提质增效

  一是在反腐败斗争中履职尽责。在全市率先完成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防职能、机构、人员转隶工作。加强与监察委的工作衔接,落实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原则。2018年以来共受理监察委移送职务犯罪案件60人,经审查决定逮捕7人,起诉42人。依法对湘潭市委政法委原副书记陈震龙等3名处级以上人员提起公诉。积极查办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对涉嫌民事枉法裁判罪、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的雨湖区人民法院一级法官、审判员向海洋立案侦查终结提起公诉

  二是全面落实司法体制改革。积极争取相关部门支持,完成了“两房”新院搬迁先后进行了司法责任制改革、省以下地方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改革、内设机构改革,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检察官“权力清单”等不断完善,形成了“四大检察”新布局。建立健全案件评查、检务督察等监督制约机制检察官司法业绩档案、“案-件比”等考评机制刑事“案-件比”逐年下降,减少了延长、退回补充侦查等不必要的办案环节近800次。

  三是深化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在全市率先实践“捕诉合一”检察业务改革,大力推进“轻案快办”机制,办案质效不断提升。力推“重大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监督事项由“办事模式”向“办案模式”转变。履行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主导责任,2018年以来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案件1996人,极大地化解了社会矛盾、减少了社会对抗、促进了社会和谐此项工作被省检察院肯定推介,在检察日报《湖南日报》作专题报道。

  (六)坚持强基固本抓队伍,打造过硬检察铁军

  一是强化思想政治建设。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以及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湖南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院精气神大幅度提升。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工作要求,引导干警在学思践悟和自我革新中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是刀刃向内正风肃纪。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党组班子带头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共记录报告有关事项17件,主动追责办案不规范的干警1人。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案,将制度执行与绩效考核全面挂钩。积极配合湖南省委第二巡视组的巡视、湘潭市检察院党组巡察组的巡察,支持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监督执纪,推动问题见底、整改见效。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较好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取得了预期成效

   三是提升综合素质能力。按照检察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要求,组织干警参加业务培训业务竞赛,不断加强理想信念教育、职业精神塑造、文化活动熏陶,选拔任命中层以上干部13人,队伍涌现出了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家“湖南省十佳热爱读书检察官”“全省政法系统文化建设先进个人”等先进典型。

  四是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五年来,我们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重点工作、重要部署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民营企业家和各界群众进一步了解和监督检察工作,检察开放日活动12次。认真落实岳塘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历次会议精神,代表委员提出的8件书面建议全部办结回复,满意率100%。按照“能公开尽公开”原则,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重要案件信息19584条,公开法律文书3124份,进一步促进公平正义可触、可感、可信。

  各位代表,年来岳塘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区委和市检察院正确领导、是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是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关心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岳塘区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

  回顾五年来的工作,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结合检察职能服务大局、保障民生的前瞻性和实效性需要进一步提升;二是检察各项业务工作发展不平衡不充分;三是队伍综合素质仍需进一步提高,部分干警的履职能力还不能适应新时期新理念的要求;四是检察信息化建设、检务保障能力有待进一步改善。对此,我们将认真研究,采取有力措施,逐步加以解决。

   

  二、今后五年的工作思路及2022年工作重点

  未来五年,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时期。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院未来五年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指引;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总体要求;服务岳塘高质量发展、检察自身高质量发展总体目标,确保队伍建设零违纪、办案安全零事故,争创全国文明单位、科技强检示范院和全国模范检察院以规范建设、严抓质量、关注民生、服务基层为主线;四大检察充分履职岳塘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为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贡献检察力量。2022年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握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持续强化政治机关意识教育,抓好学习、宣传、培训、研讨活动,教育引导检察人员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实践者。自觉将检察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认真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推动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落实。坚持讲政治与抓业务有机统一,站在政治高度,正确认识和处理业务问题。

  二是围绕“一谷四区”战略实施,护航岳塘经济高质量发展。着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平等保护国有、民营、外资等各种所有制企业合法权益。持续落实服务民营经济各项检察政策。依法惩治和预防经济金融领域犯罪。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依法惩治职务犯罪,建设清廉岳塘。服务保障长江流域十年禁渔,助力岳塘打造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

  三是履行检察职责助推长治久安,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岳塘。全力做好检察环节保安全、护稳定工作。服务常态化疫情防控,提升依法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案件的能力。坚决打击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严厉惩治严重暴力犯罪特别是个人极端犯罪,深入打击整治黄赌毒、盗抢骗、食药环等突出违法犯罪。落实安全发展理念,加大对网络犯罪、危害生产安全犯罪的防治力度。

  四是牢记检察为民增进民生福祉,助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探索司法办案、信访风险评估、矛盾化解同步推进,加强检察环节诉源治理。不断完善阳光检察便民服务平台,落实便民利民措施。巩固深化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领导干部带头接访包案常态化。深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做实不起诉公开宣告、公开听证、检察官以案释法等工作。充分发挥检察建议的督促、纠违功能,精准提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

  五是构建科学高效的检察管理体系,有效提升法律监督水平。贯彻落实好《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抓实刑事诉讼活动监督工作,抓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切实降低刑事“案-件比”。找准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办案侧重点,强化精准监督、类案监督。坚持稳数量、调结构、提质效、拓领域,忠实履行“公共利益代表”的职责使命。不断完善案件管理机制、深化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完善检察工作绩效管理机制、加强检察事务管理,促进法律监督数量与质量的有机统一。

  六是强化检察履职发展保障,锻造“四个铁一般”检察队伍。努力适应新时代人民群众提出的更高要求,加强全院检察人员的理想信念教育、纪律作风建设、专业能力培养,着力锻造一支具有“铁一般信仰、铁一般信念、铁一般纪律、铁一般担当”的检察队伍。深化文化育检,培养优秀青年干警,抓好文明单位创建活动。以信息化建设为重点,加强执法办案、日常办公基础设施建设,为岳塘检察高质量发展打造新引擎。

  各位代表,未来五年,我院将始终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区政府的支持和区政协的民主监督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以饱满的精神,昂扬的斗志,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为争当融城先锋、建设首善岳塘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名词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