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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21-12-0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191226日在湘潭市岳塘区第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上

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龚铮宏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岳塘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查,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19年工作回顾

2019年,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和支持下,我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区工作大局,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一年来,先后荣获“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全市先进基层检察院”“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先进单位”等12[]集体荣誉,队伍中有26人次获得“全国检察宣传先进个人”“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嘉奖”等荣誉称号。湖南省检察机关工作公众评价得分92.30分,名列全市基层检察院第一名,创历史最好成绩。

(一)自觉履行政治责任,服务发展大局

一是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把新思想新精神贯彻落实到各项检察工作中,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主动向区委报告全年工作要点、扫黑除恶、三大攻坚战、公益诉讼等重要部署及重案件40余次,积极配合视察调研、执法检查10余次。

二是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在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中,主动积极履职,依法批准逮捕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和电信网络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114人,起诉27[],办好了涉案金额两亿、受害人数百名“善林金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稳定了受害人,名被告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扎实落实精准扶贫工作,及时帮扶建档立卡贫困户30户,解决危房改造等实际困难,对3名刑事被害人发放司法救助金8万元,解决了他们因案致贫的问题,驻村干部周起洲的扶贫事迹被《湘潭日报》专题报道。配合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守护好岳塘的绿水青山,依法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4人,严厉打击了郭某3人倾倒危险废物、垃圾(5.53吨)的环境污染犯罪,对在湘江非法捕捞水产品的周某2人在教育认罪后,责令作出了修复生态的惩罚性补偿行为。

三是在反腐败斗争中贡献检察力量。成立职务犯罪办案组,与纪检监察机关形成打击职务犯罪的合力,共提前介入并受理监察委移送的职务犯罪5人,起诉9人,判决4依法对涉黑“保护伞”杨某以涉嫌受贿罪、包庇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提起公诉。协同纪检监察机关加强廉政教育,配合昭山示范区纪工委,组织昭山镇支村“两委”成员50余人,参加了郭某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的警示教育庭,在庭审现场接受警示教育。

四是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依法批准逮捕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侵犯知识产权等犯38人、起诉49人,韩某、龙某里应外合侵占某企业价100万元财产的犯罪依法提起公诉并全部追赃挽损,两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今年继续开展服务非公经济发展专项检察监督活动,主动对接重点企业、项目28个,提供法律服务41次,对涉案的非公企业主依法不批准逮捕9人、不起诉8人,使这些企业得以继续发展经营。办理的湖南某科技公司(非公企业)法人涉嫌的经济犯罪案件,经深入调查并综合评估,依法对法人代表作出不起诉决定,保留了该企业在该行业内生存经营的资格。

(二)积极参与平安建设,维护社会稳定

一是深化扫黑除恶斗争。依法批准逮捕涉黑涉恶犯罪38人、起63人。坚持 “一案三查”[]推进“破网打伞”,移送涉黑涉恶“保护伞”线索14条,通过追诉漏罪对1名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保护伞”。建立办案“绿色通道”,推行专案专办,提前介入“5·03”“2·12”“12·20”“4·27”等重大涉黑涉恶案件。检察长作为第一公诉人办理了省扫黑办交办的5·03涉黑专案,依法追诉漏犯3人、漏罪12笔。我院扫黑除恶工作在上半年全市检察长会议上作了经验发言,并被推荐为全省扫黑除恶工作先进集体。

二是依法遏制惩治刑事犯罪。受理公安机关提请逮捕案件447696人,审查批准逮捕363564人、不批准逮捕84133人;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案件7101056人,审查起公诉576777人、不起诉102128人,有罪判决807人。保障人民群众的人身安全,起诉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54人。保护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起诉盗窃、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208人。

三是竭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对达成和解的轻微刑事案件,不批准逮26人、不起诉72人。联合河南省郏县检察院,建立了湖南省首个跨省涉案未成年人异地协作机制,对3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开展附条件不起诉监督考察工作,3人顺利通过考察并考上大学。依托12309检察服务中心,检察长接待来访群众48人次,对原湘潭市水泥厂职工涉法集体访多次接待并做好释法说理工作,促成这起涉法群访事件停访息诉。

(三)坚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捍卫公平正义

一是做强刑事诉讼监督。加强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活动的监督。监督立案后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12人,依法监督违法立案的2人撤案;追捕漏犯10人,纠正漏诉7人,纠正侦查活动、审判活动违法27件次,提出抗诉3件,两名被告人由一审的无罪判决改判为有期徒刑(2017年提出抗诉)。加强刑事执行监督,对没有羁押必要性的犯罪嫌疑人监督变更强制措施11人,依法监督收监在逃罪犯1名,罪犯胡某脱管11个月被我院监督并督促网上追逃收监的案例,被《检察日报》报道。

二是做优民行检察监督[]办理不服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4件,民事执行监督案件27件,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案件28件,发出类案检察建议2份。精准履行抗诉监督职能,办理的蔡某申请民事监督案,市检察院采纳本院意见提出抗诉,已进入再审程序。加大惩治虚假诉讼力度,从办理的“套路贷”涉黑案件中主动挖掘线索,对涉案金额77万元的旷某借贷案以涉嫌虚假诉讼发出再审检察建议。在监督中支持,对陷入执行僵局的陈某申请民事执行监督案,发出执行监督检察建议后,与审判机关一起工作促成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助省检察院办理3起对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均维护了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监督2起审判机关行政非诉执行案件,针对存在的程序性问题发出类案检察建议。

三是做实公益诉讼检察。践行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检察官是公共利益的代表”的重要论述,全年立案办理行政公益诉讼62件。针对辖区人口密集、食品卫生监管难度大的问题,多次联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专项行动,督促57家线上餐饮、校园食堂落实整改。积极参与全国卫生城市创建,排查工地扬尘污染、夜间施工等10余起案件线索,办理市容环境类公益诉讼5件,办理的二桥北侧工地垃圾公益诉讼案,保护了湘潭城区“咽喉要道”的生态环境。认真开展公益诉讼“回头看”专项活动,对2018年公益诉讼案件逐一实地验收,案件回复采纳率100%

(四)努力推进法治建设,规范司法行为

一是法治宣传力度更大。充分运用“互联网+”,在各级主流媒体发布新闻稿件350余篇,策划《检察官说法》微信专题报道60余期,检察长等案件承办人在《湘潭检察》栏目以案说法14次,普法工作借助全媒体深入人民群众中。法治副校长进校园、干警进社区普法活动常态化,组织各类主题普法活动16次,辖区悬挂普法宣传栏200块,发放检察宣传手册、公益诉讼手册、《岳塘检察》彩报等10万余份,辖区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明显增强。

二是法律服务做法更实。着力做好党委政府的“法治参谋”,向有关机关单位发出完善社会治理措施、依法履行法律职责的检察建议33件,获采纳28件。依托辖区12个街道检察联络室、“三官一律进社区”,调解涉法矛盾纠纷60余次、提供法律咨询100余次、解决法律问题80余个,辖区群众的法治获得感不断增强。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做到7日内程序回复,并在3个月内完成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

三是接受监督主动性更强。搭建阳光检务平台,通过岳塘检察公众号、《湘潭检察》栏目等载体实时发布检察工作动态。举行“我将无我,不负人民重托—共和国建设者走进检察机关”等检察开放日活动3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基层干部、人民监督员参加公开听证会、公开审查6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4570条、重要案件信息28条,公开律文书677为律师提供查阅复制案卷341人次。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赠阅《检察日报》380份、《岳塘检察》简报12期,专题通报检察工作情况及听取意见建议16次,岳塘检察工作在接受监督中不断发展进步。

(五)深入落实改革举措,提高社会治理能力

一是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地积极推进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检察实践,认真履行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主导责任,全年共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刑事案件219256人,案件适用率达66%,判决后上诉率为零,轻微刑事案件平均办理时间缩短至6天。通过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落实,极大地化解了社会矛盾、减少了社会对抗、促进了社会和谐。此项工作在市检察院作经验发言,被省检察院肯定推介,在《湖南日报》作专题报道。

二是捕诉一体机制实现预期。按照高检院要求,我院自去年在全市率先实践捕诉一体机制的基础上,今年进一步积累经验、优化模式,采取专案专办和系统轮案相结合的方式,办理危险驾驶案件最短时间为1书面提出捕后继续侦查意见102份,公诉阶段审查时间平均缩短10天以上,捕后相对不诉、捕后存疑不诉案件同比去年分别下降71.4%50%捕诉一体在提升办案质量效率方面的优势充分发挥。

三是司法责任制不断巩固。今年进一步配齐了员额,完善了办案组织,全面落实好检察官权力义务清单。在此基础上,制定了《重大案件请示报备制度《重点执法节点监督制度》,加强对重点廉政风险节点的防控监督,保证了依规放权和强化监管的统一。依托统一业务系统,开展办案流程监控1104件,随机抽检评查案件107件,提出整改意见488条并督促整改到位发挥好检察官司法业绩档案的评价作用执法质量明显提升,今年我院办理的案件中没有发生申诉、信访、引发舆情、撤回起诉和无罪判决的案件,执法质量创近年最好水平。

(六)强化检察队伍建设,提升履职水平

一是加强政治思想建设。以党组中心组、支部、科室为单位,依托“学习强国”、每周“夜学”等平台,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管紧管好“一网两微”等新闻媒体阵地,建立健全舆情管控机制。丰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形式,组织全院干警进行宪法宣誓、唱红歌、赴韶山缅怀革命先烈等活动,加强理想信念教育。队伍政治素质明显增强,忠诚履职能力明显提升。

二是加强队伍规范化建设。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案,整合24项规章制度形成制度汇编,修改完善“三类人员”[]考核办法,采取“周通报、月考核、年终综合评定”的方式,将制度执行与绩效考核全面挂钩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全院干警学党章党纪党规、检察长廉政讲话、典型案件通报等20余次,廉政提醒谈心谈话132人次,开展各类检务督察120余次,通报工作落实不力、违反纪律作风17人次,将督查结果与绩效考核挂钩,严格兑现奖惩,确保检令政令畅通。

三是加强素质能力建设。以检察文化建设和文明单位创建为抓手,不断培养干警职业操守和道德品质,开展了革命传统教育、读书分享会、演讲比赛、青年干警座谈会等活动12次。选派干警学习培训14人次,坚持教培反哺机制和青年干警列席检委会制度,巩固“人才培养的岳塘现象”,队伍“精气神”和“软实力”不断提高

各位代表,岳塘区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区委和市检察院正确领导、是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是各位代表委员监督关心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岳塘区人民检察院向大家表示衷心感谢!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与新时代的要求、与党和人民的期待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运用检察职能服务大局的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检察各项业务工作发展不平衡不充分,行政检察存在短板。三是队伍政治业务素质仍需进一步提升,部分干警的履职能力还不能适应新思想新理念的要求。四是办案中廉政风险点依然存在,党风廉政建设还需进一步强化。对此,我们将采取有力的措施,努力整改解决。

二、2020年工作安排

各位代表,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年,我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十九大及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努力为“四新岳塘”建设提供有力法治保障。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以更强的政治意识,提升服务大局的实效

自觉将检察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承担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把加强党的政治建设、落实执行党章党纪党规作为第一要务。自觉围绕全区大局谋划和推进各项检察工作,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建立长效机制,继续协同打好“三大攻坚战”、助推辖区经济高质量发展,为建设“四新岳塘”提供更多更优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

(二)以更强的担当精神,推进“中国之治”检察实践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提升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找准检察机关贯彻落实的切入点,加强和改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提高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效果,努力把检察建议做成刚性做到刚性,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努力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和源头治理。

(三)以更强的人民情怀,提供更优的检察产品

依托12309检察为民服务中心和“一网两微”,打造阳光检察便民服务平台。充分发挥检察联络室、检务联络员深入基层的优势,强化对人民群众和非公企业的法律服务。继续落实好“谁执法谁普”的普法责任制,努力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自觉接受人民监督,以信息化促进检察工作规范化,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的需求。

( 四)以更强的履职能力,深入推进平安岳塘建设

履行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主导责任,充分发挥批捕、起诉职能,坚决惩治严重暴力犯罪,依法打击“黄赌毒”“两抢一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套路贷”、电信网络诈骗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犯罪,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严惩人民群众持续关注的生态环境、食药安全、社会保障等领域犯罪,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系统做好司法办案、权益保护、犯罪预防工作。完善监检衔接配合机制,依法惩治职务犯罪,在反腐败斗争中贡献检察力量。

(五)以更新的法律监督理念,深入推进法治岳塘建设

牢牢把握检察机关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宪法定位,贯彻好“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的理念。加强对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活动以及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法律监督,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捍卫社会公平正义。充分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责,在保护长株潭“绿心”、湘江“母亲河”、环境污染、食药安全等方面加大保护公益的力度,办出有良好教育意义的典型案件。

(六)以更强的责任意识,强化检察发展保障

继续深化司法改革,在内设机构改革、员额检察官动态管理、检察职业保障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取得实质进展。加快推进“智慧检务”建设,为岳塘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打造新引擎。严格对标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队伍提出的“四个铁一般”的要求,努力打造一支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高素质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新时代催人奋进,新思想照耀未来,新的一年,岳塘区人民检察院将在中共岳塘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人大、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以饱满的精神,昂扬的斗志,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神圣职责,为建设“四新岳塘”“大美湘潭”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注释:

[] 全文数据统计时间段为2019年1月1日—2019年12月15日。

[] 部分案件尚处于侦查阶段,因此此处逮捕数远大于起诉数。

[] “一案三查”:查办黑恶势力,追查黑恶势力背后的“关系网”和“保护伞”,倒查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和有关部门的监管责任。

[] 民事检察监督与行政检察监督的合称。

[]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对于指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 “三类人员”:员额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