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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21-12-0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181226日在湘潭市岳塘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上

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龚铮宏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岳塘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查,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一、2018年工作回顾

2018年,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和支持下,我院认真学习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区工作大局,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都取得了新进展一年来,先后荣获“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全省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湖南省巾帼文明岗”“全省检察机关优秀公诉庭”等17集体荣誉,队伍中涌现出“全国优秀辅导员”“湖南省十佳热爱读书检察官”等一大批先进典型,42人次立功受奖。

(一)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主动服务发展大局

——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党组中心组组织政治学习12次,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认真落实重大事项向党委报告制度,出台了《岳塘区人民检察院重大案件请示报备制度》。主动向区委报告全年工作要点,专题汇报司法体制改革、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公益诉讼等重点工作、重大部署40余次。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决策部署,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出台了保障打好“三大攻坚战”、班子成员联系重点企业和项目等11个制度方案。

——主动服务“三大攻坚战”。连续两年开展服务非公经济发展专项检察监督活动,办理涉及非公企业案件29件,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的迅达集团孙某职务侵占案警示教育,获“全省检察机关优秀公诉庭”。办理的非公企业法人贺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严格落实新《刑事诉讼法》关于认罪认罚从宽的规定,在督促其补缴相关税款后,依法作出了不起诉决定,使该企业重新恢复了生产经营。以防控化解金融风险为目的,审查批准逮捕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12件16人,涉案资金达2亿余元,其中审查批准逮捕了在全国影响恶劣的“善林金融”系列案件2件2人。积极参与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美丽湘潭”建设,协同开展“蓝天保卫战”专项行动,办理了全市首例“蓝天保卫战”公益诉讼案件。主动服务精准脱贫攻坚战,14名党员干警结对帮扶16名贫困户,宣传党的帮扶政策,制定帮扶措施,发放救助物资5万余元。强化扶贫领域监督,依托检察联络室、检务联络员督促联点帮扶村及时公开扶贫政策落实情况,确保扶贫资金、政策落到实处。

——集中力量扫黑除恶。坚持立案和侦查提前介入,充分发挥审查职能、诉讼监督职能,办理恶势力案件11件47人,其中涉及恶势力团伙6个。如办理的戴某等9人恶势力犯罪团伙案,通过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追诉4笔涉嫌寻衅滋事犯罪事实、1笔涉嫌敲诈勒索犯罪事实,确保稳、准、狠打击恶势力团伙犯罪,此案被市扫黑办作为扫黑除恶的成功案例向省扫黑办推荐。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努力提供优质的法治服务

——以法治宣传服务人民。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全面加强检察法律文书释法说理检察官以案释法典型案件发布如以办理的典型案例为原型,策划《检察官说法》专题报道148期,被人民网、光明网、正义网等多家主流媒体转发累计阅读量超10万。深化“法律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活动组织4名法治副校长到大桥小学、湘钢三校、湖南省经济贸易高级技工学校正江小学开展普法活动21次,受到法治宣传教育的师生达4万余人次。充分利用“一网两微一端”平台载体在各级主流媒体发表新闻稿件400余篇,发放《岳塘检察》等资料12万余份,全方位唱响检察“好声音”,连续两年被评为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

——用优质服务取信于民。加强乡镇街道检察联络室职责制度落实进一步发挥检察联络室、检务联络员联系群众、服务民生的优势,调解矛盾纠纷、提供法律咨询160余次深化检务公开,建设12309检察服务大厅,在全院各楼层设置执法办案电子显示屏,主动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3966条、法律文书506份,提供行贿档案查询712件。全面推行电子卷宗系统,为律师、当事人提供查阅复制案卷等法律服务260人次,充分保障了律师的执业权利,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人民群众提供了全方位的法律服务。

——主动接受人民监督。主动邀请140余名代表、委员参加检察开放日2次,组织代表、委员、律师、基层干部、人民监督员召开公开听证、公开审查会12次,向代表委员专题通报检察工作情况及听取意见建议4次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赠阅《检察日报》380份、《岳塘检察》简报12期,为代表委员了解和监督检察工作提供良好的保障和条件。及时办理代表议案2件满意率达100%。

(三)坚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进平安岳塘建设

——精准打击影响安全感的刑事犯罪。受理公安机关提请逮捕案件521670人,审查批准逮捕402504人,不批准逮捕160人;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案件7291055人,审查提起公诉616889审查不起诉111人,有罪判决582790人。突出打击惩治严重暴力犯罪、群众反映强烈的电信网络诈骗、“两抢一盗”“黄赌毒”犯罪,审查批准逮捕上述犯罪嫌疑人341人,审查起诉366提前介入引导侦查、规范取证办案95件。如办理的社会危险性极大的田某涉嫌投放危险物质案,通过提前介入引导侦查补充证据,锁定了犯罪嫌疑人田某的犯罪事实,及时对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保护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

——妥善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深化刑事和解、检调对接工作,对于达成和解的轻微刑事案件依法审查不批捕39人、审查不起诉32人,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依法审查不批捕12审查作出附条件不起诉5审查作出相对不起诉2人,均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申请了法律援助,并及时开展帮教转化工作尽力挽救失足青少年,化解了社会矛盾,减少了社会对立面。推进信访法治化建设,办理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5件,协力破解“信访不信法”难题。处理群众各类举报线索和控告、申诉95件95人次,检察长接待35人次,办理司法救助案件4件,发放救助资金13万余元。如办理的湖南省检察系统首例省、市、区三级联合司法救助案件,为尚处于重症监护室的刑事案件被害人杜某及时提供用于生命救治的司法救助资金8万元,当事人家属赠送锦旗表达感谢。

——发挥检察职能促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充分利用检察建议推动社会治理,全年发出检察建议122份,获有关职能部门和基层组织采纳118件。发挥“两法衔接”平台优势,积极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监督立案4件4人,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案件9件9人,有罪判决13人。积极创新创优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以社会关注的热点案件“虐童案”为切入点,联合教育局、妇联开展“关爱幼童护苗入园”法治巡讲活动,提高了全区600多名幼师的职业道德素养和法治意识

(四)坚持法律监督主责主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强化刑事诉讼监督。强化刑事侦查活动监督,监督侦查机关立案66监督立案后判处有期徒刑以上13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44次,纠正漏捕3950人,追诉漏犯23人,追捕后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7人综合运用出席庭前会议、量刑建议、检察建议、抗诉等方式,加强对审判程序和裁判结果的监督,提出纠正审判违法6件,提出抗诉4件4人,提请抗诉1件1人抗诉改判1件1人,发回重审1件1人。

——强化刑事执行监督。坚决纠正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审查“减假暂”案件6件,对不符合变更条件的提出检察建议1件。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29件,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建议变更强制措施获采纳25件。开展社区矫正检察财产刑执行检察“回头看”、清理“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等专项监督活动,监督收监执行6人,网上追逃7人如依法监督公安机关、社区矫正机关对违反规定的社区矫正人员戴某某收监执行,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和权威。

——强化民事行政检察监督。依法办理民事执行监督案件41件,民事审判程序违法监督案件42件,办理不服生效裁判申诉案件10件,发出检察建议81均被法院采纳。认真做好申请监督案件的建议督促和释法说理工作。如办理的郭某某申请监督案,通过多方审查取证发现审判机关对郭某某继父所留遗产8.3万余元存在部分事实认定错误,及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建议审判机关启动审判监督程序予以纠正,切实维护了申请监督人的合法权益。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案件41件,如在开展“护苗行动”中发现个别校园食堂、小卖部、餐馆存在食品卫生安全不达标的问题,及时向湘潭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岳塘分局发出检察建议27份,督促其依法履职,保障了校园及周边食品卫生安全。

——大力推进公益诉讼。认真贯彻落实岳塘区“两办”下发的《关于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实施方案》,聚焦水源污染、非法占用林地、养殖污染、建筑工地扬尘污染等困扰地方党委政府、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难点问题推进行政公益诉讼工作,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29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2份。整改非法占用林地约121.7亩,整治建筑工地裸露黄土面积约50万平方米。如针对市政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污染防治措施不到位引发的扬尘污染问题,及时向市城管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职,确保整改到位,切实保障了周边居民的良好生产生活环境。

(五)坚持强化改革的政治担当,推进改革基层探索

——全力支持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在全市率先完成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防职能、机构、人员转隶工作妥善处理职务犯罪侦查部门转隶后遗留案件16案18人主动适应反腐败斗争新常态办理监察委移送的职务犯罪案件4件4人,其中上级交办2件2人。办理的湘潭市监察委首例立案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的职务犯罪案,通过提前介入审查确保案件质量,依法对某市规划局原局长金某某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提起公诉,为夺取反腐败压倒性胜利体现了检察担当、贡献了检察力量。

——积极探索基层检察改革。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在全市率先实践“捕诉合一”检察业务改革,办理“捕诉合一”案件115件,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量和办案效率。积极推进“轻案快办”机制,大部分简单案件驶入“快车道”,办理案件98件99人。如办理的全市首例适用“轻案快办”机制的“邓某某涉嫌危险驾驶罪”案,从审查起诉到提起公诉仅用时四个工作日,且补充核查了酌定从轻情节,保障了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全市率先推行“重大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推动监督事项由“办事模式”向“办案模式”转变。如在办理黄某某涉嫌强奸案时,发现涉事辖区某娱乐场所存在有偿陪侍的问题,通过向负有监管职责的职能部门发送检察建议,督促该职能部门对该娱乐场所作出了停业整顿处理,实现了执法办案工作由“案结了事”向“案结事了”的根本性转变。

——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建立检察官司法业绩档案,完善员额检察官入额和退出机制,新增员额检察官4人,转隶员额检察官5人。实行系统轮案制,入额院领导带头办理疑难复杂案件。如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的湖南省首例组织出卖人体器官案涉案8名被告人均获有期徒刑。严格落实检察长列席同级审委会制度,联合区法院在全市率先出台了《关于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的实施规定》。

(六)坚持强基固本抓队伍,打造过硬检察铁军

——培养有信仰的队伍。系统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关键少数”重点全面践行“四责四诺”,发挥好党组一班人“头雁”效应和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常态化制度化,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党组书记带头讲党课组织干警参观长沙监狱、高新区廉政警示教育基地,举办“道德讲堂”增强全院干警党性修养和拒腐防变的能力。落实宪法宣誓制度,组织4名新入员额检察官进行宪法宣誓,不断增强其责任感和使命感。始终关注干警思想动态和个人成长,党组成员开展谈心谈话活动42次,努力激发全院干警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

——培养高素质的人才。修改完善学习制度推出每周“夜学”制度,开展政治业务学习126次。将外出培训干警回院授课的做法转化为集方案指导、制度保障和考核评价为一体的教育培训反哺机制,获省检察院肯定推介。积极推行青年干警列席检委会制度,开展“百日执法办案竞赛”活动,提高干警执法办案水平,营造全院争先创优良好氛围。认真实施书香岳检三年行动计划,通过理想信念教育、职业精神塑造、文化活动熏陶,鼓励干警朝着从“民工”到“工匠”到“大师”的方向不断进取,两名青年干警获“湖南省十佳热爱读书检察官”称号,一名资深检察官获普法“全国优秀辅导员”称号。

——培养守纪律的铁军。坚持规范管理制度先行,制定修改《重点执法节点监督制度》、《检察干警行为规范》等23项规章制度并汇编成册。将制度执行与绩效考核全面结合,采取“周通报、月考核、年终综合评定”方式,发布各类督查通报53份,追责未严格遵守工作纪律的21人次,执行力不强的3件5人,办案不规范的1件1人,其中诫勉谈话1人。评查案件241件,提出整改意见500余条,提起公诉的案件未出现一件无罪判决最高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以《源头预防案件“带病”流转》为题进行了专题报道。

各位代表,岳塘区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区委和市检察院正确领导、是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是各位代表委员监督关心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岳塘区人民检察院向大家表示衷心感谢!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与新时代的要求、与党和人民的期待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服务大局、保障民生的前瞻性和实效性需要进一步提升;二是检察各项业务工作发展不平衡不充分三是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仍需进一步加强;四是执法办案不规范的问题依然存在。对此,我们将采取有力的措施,努力整改解决。

二、2019年工作安排

各位代表2019我院以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充分履行检察职能,服务平安岳塘”“四新岳塘建设。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以对党的绝对忠诚,保持检察工作的正确航向。始终保持政治清醒和定力,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旗帜鲜明地把检察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学深悟透做实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牢把握党和人民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继续开展服务非公经济发展专项检察监督活动,强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打好“三大攻坚战”提供良好的司法保障和服务。

(二)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努力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进一步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联络,认真办理代表建议、委员提案。完善“12309”检察服务平台,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检察宣传,全面深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维护老百姓的合法权益,保护公共利益。

(三)提高防控打击治理的能力,积极推进平安岳塘建设。通过法治宣传教育和打击震慑相结合,协同其它政法机关加强治安防控,加大对严重暴力、黑恶势力、涉毒、涉众型经济、破坏生态环境、危害食药安全、两抢一盗等犯罪的打击整治力度,同时在执法办案中发现管理履职漏洞和盲区通过检察监督协同有关部门加强综合治理。

(四)以全面充分平衡的新检察理念,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继续聚焦法律监督的主责主业,以新修改的三大诉讼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为契机,加强诉讼监督,加强公益诉讼,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进一步落实司法责任制,推动内设机构改革,推进科技强检。全面充分平衡履职,保证宪法和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五)以新时代新征程的新要求,不断加强检察队伍建设队伍建设永远在路上,我们将以踏石留印的韧劲,加强队伍理想信念教育、纪律作风建设、专业能力培养,以对党忠诚、为民司法的情怀承担好新时代的新使命。

各位代表!今年是改革开放四十周年,也是检察机关恢复重建四十周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人民检察事业也翻开了新篇章时不我待、只争朝夕。2019年,岳塘区检察牢记党和人民的重托,以更饱满的热情、更昂扬的斗志,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承担起宪法和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职责和使命,为建设“大美湘潭”、“四新岳塘”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注释:

 全文数据统计时间段为20181月1日——20181220日。

 “两抢一盗”:指抢劫、抢夺和盗窃。

 两法衔接”:是指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

 捕诉合一”:是指检察机关对本院管辖的同一刑事案件的适时介入、审查逮捕、延长羁押期限审查、审查起诉、诉讼监督等办案工作,原则上由同一办案部门同一承办人办理,另有规定的除外

 重大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是指检察机关相关业务部门将重大监督事项作为案件办理,建立从监督线索受理、立案、调查核实、实施监督、跟踪反馈、复查复核到结案归档的完整流程以及配套的工作制度。

 三大诉讼法”:是指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