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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21-12-0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171214日在湘潭市岳塘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上

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龚铮宏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岳塘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查,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17年工作回顾

2017年,我院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和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十九大报告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全区工作大局,坚持从严治检,严格规范执法,积极争先创优,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成绩。一年来,先后荣获“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湖南省文明标兵单位”、“湖南省检察机关首届读书风气最盛检察院”等18项集体荣誉;队伍中涌现出“全省检察机关优秀预防科(局)长”、“全市优秀公诉人”等一大批先进典型,67人次立功受奖。

(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服务发展大局

——坚定政治方向。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及时学习、贯彻、落实十八大、十九大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道路,增强“四个意识”,确保检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阔步前进。

——坚持党的领导。认真贯彻落实区委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坚持重大部署、重要工作、重大事项和重要案件及时主动向区委请示报告。根据四新岳塘建设目标和商贸兴区、工业强区、生态立区、创新活区战略安排出台了《岳塘区人民检察院2017年工作要点》,将保障经济建设、强化司法服务、守护民生福祉作为履职重心,找准服务大局的切入点、结合点

——服务中心工作。在辖区12个乡镇街道(含高新和昭山)设立检察联络室,物建检务联络员,制定《服务非公经济发展专项检察监督活动方案》,建立班子成员联系重点企业和项目制度,综合运用惩治、预防、教育、保护等多种手段为企业排忧解难。办理涉及非公企业案件45件,涉及非公企业56家,维护了非公企业的合法权益,如在查办市林业局黄某、周某玩忽职守案时,对骗取中央财政林业贷款贴息资金的相关企业慎用法律强制措施,将办案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该项活动被省检察院作为“除虫护花”机制的有效做法给予肯定和推介。针对涉企经济犯罪的高发态势,组织辖区非公经济企业代表100余人,旁听由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的迅达集团分公司经理孙某涉嫌职务侵占案的警示教育庭审,通过发检察建议帮助企业建章立制、堵塞漏洞。改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提供预约查询服务73次,其中三家非公企业因我院的尽心服务顺利拿下了项目,送来锦旗表达感谢。落实好文明创建、征地拆迁、精准扶贫等工作部署,提供帮扶资金15万余元,解决群众困难20余起。

(二)竭力维护社会稳定,推进平安建设

——精准打击刑事犯罪。受理公安机关提请逮捕案件467件642人,批准逮捕384件513人,不批准逮捕117人;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案件662件909人,提起公诉511件667人,不起诉71人,有罪判决477件625人。开展“平安创建百日竞赛”活动,突出惩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电信网络诈骗、“两抢一盗”“黄赌毒”犯罪,批捕上述犯罪嫌疑人273人,起诉295人。继续深化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和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如提前介入“毒狗肉”案,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批准逮捕9名犯罪嫌疑人,依法追捕1名犯罪嫌疑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罪变更2名主要犯罪嫌疑人的起诉罪名,上述犯罪嫌疑人均被作出有罪判决,其中最高刑期为有期徒刑十年,努力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努力促进社会和谐。深化刑事和解、检调对接工作,对于达成和解的轻微刑事案件不批捕24人,不起诉25人,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立面。高度重视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扎实推进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规范化、队伍专业化、帮教社会化,依法不批捕6人,不起诉9人;创新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异地考察机制,准确了解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思想、工作、生活动态,及时做好帮教转化工作,这一做法得到省检察院的肯定推介。

——妥善化解社会矛盾。畅通察民情、听民意、解民忧的渠道,76名检察干警对口联系社区,提供法律咨询130余次,调解群众矛盾纠纷15起。完善集“信、访、网、电”为一体的信访受理平台,坚持检察长接待日制度和首办责任制,探索实施律师参与公开化解答复机制,接待群众来访92次,受理举报线索12件,办理信访案件28件,司法救助2人,检察长包案的上访十多年的王某信访案件成功化解,为十九大召开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全年实现了涉检赴省进京零上访,被授予“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

(三)坚决打击职务犯罪,助力反腐建设

——集中查办职务犯罪的大案要案。高举反腐利剑,立案侦查贪污贿赂和渎职侵权犯罪案件11件12人,起诉10件10人,判决13件22人。其中立大案4件、要案8人(其中正处级3人)如集中力量查办了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研究生院原院长贺某(正处级)及食品学院原院长李某(正处级)受贿案等有影响力的大案要案。

——突出查办危害民生的小官“蝇”贪。坚持守土有责,重点惩处职级不高权力大、数额不多影响大、用权“任性”危害大的“小官贪腐”案件,以涉嫌贪污罪、挪用公款罪查办涉农资金、征地拆迁、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5人,查处的傅某(正科级)受贿案被湘潭市纪委作为“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

——注重提高职务犯罪预防的效果。率先在全市推出行贿犯罪档案网上查询系统,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1137次;组织全区200余名村社“两委”成员旁听宝塔街道福星村原党支部书记刘某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警示教育庭审,全程监督昭山示范区村社“两委”成员换届选举,为村“两委”换届选举营造风清气正的环境;开展警示教育活动12次,受警示教育对象1975人,开展犯罪预防调查2次,提出预防检察建议10件,完成犯罪分析报告4篇,其中1篇犯罪分析被省检察院评为优秀犯罪分析,惩防职务犯罪专题报告受到省、市、区领导的高度肯定和批示。

(四)聚焦法律监督主责,维护公平正义

——加强刑事诉讼监督。强化对刑事侦查活动的监督,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监督侦查机关立案3件13人,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侦查机关撤案6件6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64次,纠正漏捕44件48人,纠正漏诉7件9人。强化对刑事审判活动的监督,提请刑事抗诉1件1人,抗诉7件10人。如经依法抗诉,涉嫌电信诈骗案的被告人秦某刑期由有期徒刑1年被改判为有期徒刑4年。

——加强刑事执行监督。强化监外执行检察监督,办理暂予监外执行人员提请审查案件3件,办理收监执行提请审查案件4件,办理服刑人员再犯罪案件1件;落实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机制,依法审查18人,书面提出变更强制措施13人;依法监督实刑犯的交付执行,针对审判机关未及时交付执行的案件,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5份,将4名企图以吞食异物方式逃避法律制裁的罪犯依法监督收监。

——加强民事行政法律监督。依法办理民事执行监督案件35件,民事审判程序违法监督案件25件,发出类案检察建议2份,个案检察建议3份。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案件23件,如向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岳塘大队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吊销10名交通肇事者的机动车驾驶证,减少了行驶在公共道路上的“马路杀手”;又如今年九月,根据我市“精美湘潭”等建设工地扬尘污染因执法主体不明而无人监管的情况,向市城管局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职,市城管局高度重视,立即履职监管,迅速解决了这一问题,为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贡献了检察力量。

(五)深化检察队伍建设,提高队伍形象

——严格教育管理,提高综合素质。突出政治建检,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加强班子建设,出台了《岳塘区人民检察院工作绩效考核办法》,制定完善了20余项规章制度,坚持以制度管人管事管案,从严监督执纪问责,在区直机关绩效考评中被评为优秀等次,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干部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坚持以“书香检察”为抓手推动检察文化建设,通过理想信念教育、职业精神塑造、文化活动熏陶,形成了独具特色的岳塘检察文化品牌,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检察文化活动先进单位。以“道德讲堂”为平台、传统文化为重点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努力提高司法服务的水平,释放司法文明的温度,被评为湖南省文明标兵单位。通过文化建设和文明创建,队伍“精气神”和“软实力”不断提高,在岳塘区庆“七·一”“走进经典·书香岳塘”诵读活动中我院干警的表演荣获一等奖。

——注重业务培训,规范司法行为。全年邀请了10多名法学教授、专家学者到院作业务专题辅导,派出两名干警到湖南大学法学院脱产学习,选派40多名干警参加上级院组织的业务培训,组织全院干警到厦门大学轮训,并要求将学习培训的心得成果以学习交流会的形式与其他干警讨论分享,这个教培“反哺”的做法被市检察院作为检察人才培养的创新工作向省检察院报送,培养出了全省检察机关优秀预防科(局)长、全市优秀公诉人等一大批优秀检察人才。在提高干警业务素质的同时加大规范司法行为的力度,对重点执法环节流程监控案件552件,发布《案管动态》12期,评查案件264件,提出整改意见50余条,全年提起公诉的案件出现一件无罪判决,没有针对我院干警执法办案的申诉、举报、信访案件,被区委评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先进成员单位。

——深化检务公开,自觉接受监督。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的监督,通过上门走访、邀请座谈、迎接视察等方式,积极汇报检察工作情况,诚恳听取意见建议。全面运行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3778条,公开法律文书488份;推行案件公开审查机制,先后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等对20起拟不捕不诉案件进行公开审查。着手建立“一站式”检察服务中心,部署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组织干警深入校园、社区和企业开展法律知识讲座50余场,通过“一网两微一端”平台发布检察工作动态和重要案件信息103条,在各级主流媒体发表新闻稿件392篇,在全区悬挂宣传展板400余块,发放《岳塘检察》等资料3万余份,唱响了检察“好声音”,被评为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检察工作知晓度大幅提升,人民满意度工作在全区政法系统排名第一、在全市检察系统排名较去年提升1位。

(六)着力检察科学发展,打牢发展根基

——深入推进司法改革。扎实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完成员额检察官、司法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三类人员的分类定岗,突出员额检察官的办案主体地位,遴选出25名员额检察官,配备25个办案组织,一线办案力量增加了15%。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加强对案件事实、证据的审查把关,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决定不批捕39人、不起诉16人。积极落实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牢牢把握公益诉讼的重点领域,紧紧围绕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4条,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件。

——不断加强检务保障。着力构建经费保障、基础设施、科技装备、后勤服务“四位一体”的检务保障格局。加大经费倾斜力度,把“两房”建设作为基础设施建设重点,通过严把设计关、施工关和采购关,确保“两房”项目建成后设施先进、功能齐全,满足了安全规范执法办案的需求。加大办案科技装备投入力度,根据工作需要添置了侦查取证设备、数据传输设备、电子通讯设备,满足了办案现代化、办公自动化的需求。

——大力推进科技强检主动拥抱大数据、人工智能新时代,全面推进智慧检务建设。探索建立人脸识别、智能语音、“掌上检务通”等信息化应用系统,把人工智能的客观精准性和人的主观能动性有机结合起来,提高了办公办案效率,增强了公正司法的效果。运行电子卷宗系统,通过利用人工智能图像识别技术将法律文书扫描“入库”,实现了案件流程管理的电子化和动态化。升级远程视频接访系统,实现“信息跑路,让群众少跑腿方便了基层群众反映诉求

各位代表,一年来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区委和市检察院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区人武部及社会各界监督、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岳塘区人民检察院向大家表示衷心感谢!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一是服务大局的实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法律监督的手段和方法还不适应充分履职的需要;三是干警的履职能力和办案水平离党和人民的要求还有差距;四是干警的纪律作风和廉政建设还有需要改进的地方;五是检察工作的科学化信息化水平有待提高等等。对此,我们一定认真研究,努力解决。

二、2018年工作安排

各位代表,2018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第一年,也是我院争创全国文明单位、全国模范基层检察院的关键之年。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岳塘区人民检察院将紧紧围绕全区工作大局和检察工作新要求,全面加强和改进法律监督工作,提升理性平和文明规范司法的能力和水平,为岳塘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优质的司法服务和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2018年,我们将做好如下七个方面的工作:

(一)学习新思想,站稳检察机关的政治定位。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准确把握十九大精神对法治建设和检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自觉以新思想新理论更新发展理念、找准政治定位、武装检察工作,开创基层检察工作的新境界、新局面。坚持检察机关的宪法定位,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自觉将检察工作置于人大监督之下。

(二)把握新常态,提高服务大局的能力和实效。注重把握经济发展新常态,加强对小微企业、创新型企业、转型发展企业以及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平等保护外来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积极为园区经济发展提供法律服务。对深化改革中出现的新型案件加强研究防范和化解经济运行中潜在的违法犯罪风险。制定涉及稳定发展案件的请示报告制度,保证办理此类案件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三)发挥新作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紧紧围绕“平安岳塘”建设,严把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关,准确有力地惩治严重刑事犯罪,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着力防范和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加强犯罪原因分析和对策措施研究,有效运用检察建议,推进社会管理和犯罪预防。完善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机制,健全律师执业保障和当事人救济机制。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结合司法办案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四)顺应新期待,积极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加强对诉讼活动的监督,加大对民事执行和刑事执行监督力度,积极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深入推进公益诉讼,不断拓展法律监督的广度和深度,探索建立法律监督与国家监察之间的衔接配合机制,重点监督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的问题,努力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

(五)适应新形势,深入推进监察、司法体制改革。积极配合监察体制改革,建立检察机关与监察机关执法办案的衔接协作机制,形成惩防职务犯罪的合力;深入落实司法改革的各项措施,进一步巩固司法责任制改革成果,积极推进内设机构改革,探索新形势下检察监督的新举措、新机制。

(六)强化新举措,打造廉洁文明的检察队伍。始终把“精、准、细、严”四要素贯穿到队伍建设之中,创新人才培养使用机制,强化岗位练兵、业务比武,全面提升依法履职能力,改进办案方式方法。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内外监督,多措并举规范司法行为,建立重点执法环节监督制度。发挥检察文化的涵养、渗透和引领作用,创建全省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中,融入检察工作的执法办案中,争创全国文明单位。

(七)拥抱新科技,推进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积极拥抱以大数据、人工智能为核心的现代科技,以贯彻落实智慧检务4.0的要求为引擎,推动检察办案与新科技深度融合,用科技手段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建成运行网上、掌上检察服务大厅,投入使用人脸识别、语音录入系统,探索建设办案辅助系统,打造“智慧侦监”、“智慧公诉”为主体的智慧检察院为检察工作创新发展、持续发展、领先发展注入新动能、增添新活力。

各位代表,心中装着人民,检察事业才能长青;顺应人民期盼,检察工作才能走得更远。在新的一年,岳塘区人民检察院将以人民为中心,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为保障和服务岳塘经济社会发展,为建设“大美湘潭”、“四新岳塘”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注释:

 全文数据统计时间段为2016年11月1日——2017年10月31日。

 “除虫护花”机制:又称查办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是湖南省检察机关发挥检察职能服务经济建设的制度创新。该制度要求,在查办涉企案件时要评估案件的查处工作可能对企业经营的影响,把办案可能对经济生活及企业正常经营活动产生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

 “两抢一盗”:指抢劫、抢夺和盗窃。

 “一网两微一端”:“一网”指外网门户网站;“两微”指微信微博;“一端”指新闻客户端。

 “两房”:指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