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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23-02-0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21221日在湘潭市岳塘区第届人民代表大会

次会议上

岳塘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何永红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岳塘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查,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2年工作回顾

2022年,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和支持下,我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岳塘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锚定打造赓续红色血脉的示范检察院奋斗目标,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效,为争当融城先锋、建设首善岳塘提供坚强法治保障。一年来,先后荣获全国文明接待室湖南省“守望正义——群众最满意的基层检察院”“全省薄弱基层检察院建设对口帮扶先进单位等集体荣誉,涌现出了“全省扫黑除恶先进个人”“全市公诉最佳辩手”等先进典型45次立功受奖。

一、聚焦党的二十大,全力维护社会大局安全稳定

一是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在全院迅速掀起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热潮,准确把握二十报告关于“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重点部署,找准政治定位更新发展理念。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积极向区四大家汇报并争取支持,区委常委会专门研究法律监督工作,出台《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以及责任清单,为检察履职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严格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向党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50余次,把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落到实处。

二是依法遏制刑事犯罪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案件256件361人,批准逮捕193件256人;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案件868件1160人,提起公诉535件721人,有罪判决605人。起诉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13人,起诉毒品犯罪48人依法严惩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批准逮捕58人、起诉220人,办理了涉案流水近20亿元的李鎏等21人非法经营案。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起诉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2件23人,依法对把持基层政权多年的板塘街道五一村原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康自强等恶势力集团提起公诉。移送“保护伞”问题线索三批,起诉涉“保护伞”案1件1人,针对办案中发现的管理漏洞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3份,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空间和土壤。

三是开展“利剑护蕾”行动。从严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准逮捕24人,起诉26人,依法对刘某某强奸案提请抗诉,从原判有期徒刑1年10个月改判为7年。坚持教育、感化、挽救和预防一体化的未检工作方法,涉未成年人案件附条件不起诉23人,相对不起诉9人。完善一站式询问中心办公条件,共利用该平台提前介入性侵未成年人案件30提前介入率100%,向涉案未成年人提供心理疏导6人次。坚持未成年人保护治罪与治理并重,联合公安机关开展专项检查,通过发送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对9家娱乐场所进行整改,及时履行强制报告义务。在全市率先出台《湘潭市岳塘区关于落实密切接触未成年人单位工作人员从业查询制度的工作实施细则》,推动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开展入职查询4643人次,为未成年人安全筑起“防火墙”。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普法引领作用,法治副校长开展校园普法11次,会同教育部门、妇联全面排查校园性侵害预防机制建设、欺凌防控机制建设

是办好群众身边小案。坚持在办理每一个具体“小案”过程中,综合考虑法、理、情等要素,减少社会对立面、促进社会内生稳定。如办理的一起邻里菜地争议引发的轻伤害案件,我院在全面查实案情、厘清原委的基础上,通过释法说理、居中调解等方式促成矛盾和解,依法对犯罪嫌疑人从宽作出不起诉处理,邻里握手言和如对一起村民私自屠宰生猪售卖、犯罪情节轻微且认罪认罚的“小案”拟作出不起诉决定处理,在荷塘村召开了户外公开听证,将听证与普法宣传送到群众家门口,取得良好社会效果,同时对全市类案的处理起到了示范作用,多家中央、省级媒体以《“田间地头”的检察听证会不简单》为题进行了宣传报道。

二、聚焦高质量发展,服务岳塘经济发展大局

一是优化辖区营商环境。严惩侵害企业利益犯罪,依法起诉危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33人,为多家重点企业和项目提供了法律服务。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对犯罪嫌疑人张俊、谢江以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提起公诉,保护了本土企业宾之郎公司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严厉打击销售“假口罩”行为,对犯罪嫌疑人臧朝阳以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提起公诉。全面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在办理某建筑公司串通投标案时,经审查认定并报上级审批同意,对该案适用企业合规改革办理,全力避免企业因案陷入困境。

二是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依法打击涉金融领域腐败,办理了湘潭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在发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过程中相关责任人涉嫌滥用职权一案,该案涉案金额达10.33亿元。从严打击洗钱犯罪在办理湘乡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彭建平受贿系列案中,认真审查涉案财物去向,对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周华准确定性,以洗钱罪提起公诉。严惩幕后黑手,在办理湖南省清泉山养老服务有限公司湘潭分公司熊均平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中,追捕并以集资诈骗罪起诉了该总公司实际控制人刘业清,其被判处有期徒刑16年并处罚金105万元。今年来涉金融类犯罪中,对13件案件追赃挽损金额共计532万元。其中,在办理周娟等人非法集资案中,为养老诈骗犯罪的被害人群体挽回损失共计220万元。

三是加强“国财国土”领域监督。通过发送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整改,积极开展“国财国土”领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立案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32件,有效避免了国有财产流失。加强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个人所得税征收监管,督促税务机关征收税款20余万元。认真排查近年来本院办理的老年人犯罪案件,锁定服刑人员违规领取养老金案件线索,整治违规领取发放养老金4.4万元。强化辖区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监管,督促有关企业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41万元。

四是助力反腐败工作大局。对移送审查起诉的职务犯罪案件,做细提前介入、强制措施适用、审查起诉、认罪认罚和出庭支持公诉等工作,共受理监察委移送职务犯罪案件7件7人,经审查决定逮捕7人,起诉8人(其中1人为2021年受理),提抗诉2人。办理湘潭市金融办党组成员莫明受贿系列案,配合监察机关追赃294万元。积极推进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共受理职务犯罪线索3件,侦查办理了高新公安分局板塘派出所原副所长晏伟军涉嫌滥用职权犯罪一案,该案现已向法院提起公诉。

三、聚焦综合治理,积极参与和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

一是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依法主动落实认罪认罚案件主导责任,适用认罪认罚从宽890人,适用率85.49%,确定量刑建议采纳率98.75%。不批捕96人,不捕率32.4%,同比去年增加9.28%;不起诉348人,不诉率28.6%,同比去年增加10.03%,进一步化解了社会矛盾。在确保认罪认罚从宽适用规模的同时,加强规范适用,全面推行认罪认罚听取意见录音录像制度,实现“镜头下办案”,提升案件质量、效果和效率。

二是常态化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作为牵头单位与区法院、区司法局联合会签了《关于在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工作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搭建常态性化解行政争议机制平台。准确把握国家人口政策精神,助推处理社会抚养费征收遗留问题。针对三孩生育政策调整、取消社会抚养费等新情况,开展社会抚养费征收领域非诉执行监督专项行动,向区卫健局、区法院发出检察建议,督促两单位依法及时结案、解除相关执行强制措施,有效化解当事人与行政机关的争议81件,为国家人口政策落实提供司法保障,取得了较好社会效果。

用心用情做好群众工作。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案件56件,均做到了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首次信访案件均做到院领导包案,检察长带头接访11件11人办理司法救助案件9件,发放救助金26.7万元,缓解了案件受害人的实际困难。认真落实“心连心走基层、面对面解难题”活动辖区12个街道检察联络室为主阵地院领导带头基层摸排走访,上门帮助企业、项目群众解决急难愁盼问题打通服务群众法治需求“最后一公里”。及时向社会发布检察动态381条、《检察官说法》专题报道34期,多项亮点工作典型案例被《检察日报》湖南日报等媒体深度报道实现“办理一案,警示和教育一片”的辐射效果。

四、聚焦主责主业,不断提升法律监督工作质效

一是做优刑事检察。落实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9件,撤案4件;纠正漏捕9人,纠正漏诉4人;发出侦查活动监督书面纠正违法53件次;提出抗诉5件,抗诉改判4件。办理刑事执行检察案件83件,对社区矫正执行、财产刑执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和强制医疗执行、剥夺政治权利执行进行监督,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80份,发出纠正普遍性倾向性违法问题检察建议3份,监督意见均被采纳,违法违规问题也已整改到位。其中监督社区矫正机构收监执行3件3人,依法监督湘潭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符咏梅收监执行刑罚,有力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和法律权威。

二是做强民事检察。以专项监督为抓手,开展民事诉讼全过程监督,共办理各类民事检察监督案件371件。依法打击虚假诉讼,对涉金融领域民间借贷案件进行监督,提请市院抗诉3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33件,涉案金额200余万元。开展被执行人失信领域执行专项监督,对符合退出失信名单的被执行人建议依法解除失信措施、规范失信被执行人的纳入和退出程序,维护当事人合法权利。开展民事审判程序专项检察监督,对公民代理不规范、离婚案件宣告判决告知事项不完整、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合议庭的组成不符合法定7人等情形,依法发出检察建议,规范民事审判程序。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及时解决农民工讨薪难问题,针对70位农民工提供劳务但未取得劳动报酬问题,依法开展民事支持起诉,成功追回农民工工资80余万元。

三是做实行政检察。办理各类行政检察监督案件235件。开展行政审判活动检察监督,纠正行政审判活动违法情形,推动行政案件中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制度落到实处,助推法治政府建设。开展强制隔离戒毒检察专项监督,督促相关部门规范强制隔离戒毒工作,全面清查相关案件,将脱管的戒毒人员送往戒毒所继续执行强制戒毒措施,调整错误的强制隔离戒毒期限,落实刑期与强制隔离戒毒期限的衔接,堵塞监管漏洞。发挥检察机关“一手托两家”的作用,对国土执法查处领域存在的执法不规范、执行不畅通等问题,向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区法院发出检察建议,规范行政非诉强制执行,维护了法律的严肃性。

四是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02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95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3件、民事公益诉讼4件。开展了“守护绿心”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有效解决了“绿心”昭山部分地方存在的垃圾堆放、违法倾倒、无证生产等问题。聚焦学生饮食环境安全,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督促整改校外流动摊贩占道经营、食品卫生安全隐患等问题协同参与湘潭市医疗机构联合监督执法专项行动,对调查核实的4家医院超标排放医疗废水的行为以民事公益诉讼立案,并支持做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积极稳妥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排查道路交通安全相关线索,诉前检察建议促进道路交通安全问题诉源治理。

五、聚焦素能提升,锻造新时代过硬检察队伍

一是突出思想政治建设。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党组中心组、支部、室为单位,依托“学习强国”等平台扎扎实实学原文悟原理,检察长带头宣讲,进一步强化政治建设,持续巩固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更深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引导干警在学思践悟和自我革新中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是狠抓纪律作风建设。开展“正作风、提精神、鼓士气”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制定出台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开展谈心谈话100余人次通过剖析反面典型案例、参观廉政警示教育基地等方式,警示干警以案为鉴、廉洁从检。强化司法办案廉政风险防控,健全完善检察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自觉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严格落实好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填报各类重大事项记录121件。

三是加强素质能力建设。积极开展最高人民检察院部署的“基层建设深化年”“质量建设年”活动,不断完善管理考核体系,严格兑现奖惩,确保政令检令畅通。坚持以业务考评为抓手,充分利用“智慧案管”强化监管力度,业务数据和案件质量较去年有明显改善不断加强理想信念教育、职业精神塑造、文化活动熏陶,开展了业务竞赛、读书分享会、篮球比赛、青年干警座谈会等活动队伍“精气神”和“软实力”不断提高

四是主动接受人民监督进一步强化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的宪法意识,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重点工作、重要部署积极配合公益诉讼评议、检察官履职评议工作,相关意见建议及时整改到位。聘请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人士25人担任人民听证员,以听证形式公开审查案件49件,检察开放日活动专题通报检察工作情况听取建议14坚持案件信息公开常态化,发布程序性信息837条,公开法律文书110份,为律师提供查阅复制案卷330人次让公平正义更加可触、可感、可言、可信。

各位代表,岳塘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区委和市检察院正确领导、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各位代表委员监督关心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岳塘区人民检察院向各位表示衷心感谢!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服务大局的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四大检察发展不平衡,行政检察起步晚、底子薄,是短板和弱项。三是距离数字检察标准还有很大差距,信息化建设不足对此,我们将采取有力的措施,努力整改解决。

2023重点工作安排

各位代表,2023年,我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依法能动履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把牢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持续强化理论武装,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忠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把政治建设与业务建设融为一体,善于从政治高度认识和处理业务问题,坚决贯彻中央及省市区委决策部署,将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折不扣落到岳塘检察工作各方面全过程,依法能动履行各项检察职能,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转化为履职尽责的实际成效。

二是以服务大局为己任,为岳塘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做深做实涉案企业合规改革,促进优化营商环境。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安定,突出打击金融犯罪、网络犯罪、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积极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综合运用各项检察职能,持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共建美丽岳塘。找准检察工作的切入点、着力点,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持续办好检察为民实事。统筹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更实做好诉源治理,助力构建公平正义、充满活力的社会治理格局。

三是以司法为民为宗旨,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常态化抓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信访积案化解、公开听证、司法救助、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等工作,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让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优保障、更可持续。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厚植党长期执政的政治根基。自觉接受人民监督,让公平正义可见证、可共享、可参与,以全过程司法民主保障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

四是以法律监督为核心,捍卫社会公平正义、公共利益。学深悟透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完善公益诉讼制度”的指示精神,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全面落实法律监督年度报告制度,提升监督质效。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落实侦查监督与检警协作配合机制,深化执法司法制约监督。强化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加强与监察机关的办案衔接和配合制约,依法查办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坚持以稳规模、优结构、强机制为重点,大力推动公益诉讼检察提质增效。

五是以队伍建设为抓手,锻造忠诚干净担当检察铁军。努力适应新时代党和人民群众提出的更高要求,着力强化干部队伍的理想信念教育、纪律作风建设、专业能力培养。深度运用执法办案“案-件比”质效评价标准,持续抓实检察人员考核,激励全院干警求极致、重实效。加强青年干警培养力度,打造清廉机关。坚持发扬自我革命精神,持续巩固深化教育整顿成果,持续落实“三个规定”,做实“严管就是厚爱”,努力打造一支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岳塘区人民检察院将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决议,踔厉奋发、勇毅前行,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首善岳塘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