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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25-02-1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岳塘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41218日在湘潭市岳塘区第届人民代表大会

次会议上

岳塘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何永红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4年工作回顾

2024,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我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忠诚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一年来,先后荣获全国相对薄弱基层检察院建设对口联系工作先进单位”“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等集体荣誉,涌现出了全省检察机关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先进个人”“全省优秀政工干部”“全省优秀巡回检察工作人员等先进典型,36人(次)立功受奖。

一、聚焦服务大局主基调,坚决扛起检察担当

始终坚持稳大局、促发展,准确把握检察工作与中心工作的契合点和切入点,服务保障岳塘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倾力维护社会稳定。深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203261提起公诉378516人。积极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将民事检察监督案件中发现的恶势力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经提前介入引导侦查,以涉嫌寻衅滋事、非法拘禁、诈骗等罪对付12人依法提起公诉,主犯付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年。持续加强和完善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受理监委移送审查起诉职务犯罪1214人。惩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不放松,依法对区农业农村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朱某某及同案犯以涉嫌贪污、受贿罪提起公诉。严惩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我院自行侦查办理的湘乡市公安局原干警李某某等3人滥用职权案,经法院终审判决,主犯李某某因滥用职权、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年六个月。筑牢金融安全法治防线,妥善办理了群众反映强烈的“盛大金禧”云台山茶旅等涉众型经济案件,以专业化办案全力做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检察环节共追赃挽损169.35万元。

全力优化营商环境。深入开展检察护企三高四新·法治护航专项行动,批捕各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1114人,起诉3162人。持续推进涉民营企业刑事挂案专项清理,清理挂案”6件。努力减少办案对企业经营的负面影响,对11名涉企案件的在押犯罪嫌疑人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变更强制措施3人,对湖南某贸易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依法开展监督,及时将错误扣押的120万元资金督促退还至该企业靶向精准提供法治服务,深入开展法治进企业进工厂活动,通过以案释法”“检察官说法等方式推送涉企相关法律法规、典型案例,引导企业依法经营。邀请企业家代表召开法治专题座谈会,充分了解企业在生产发展中的司法诉求收集意见建议27

着力融入基层治理。准确把握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对初犯、偶犯等主观恶性不大、社会危害性较小的犯罪当宽则宽,依法不捕156人、不诉234人。积极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达81.36%在办理刘某因偶发琐事故意伤害莫某某致重伤一案时,承办检察官秉持如我在诉”“感同身受的工作理念,多次邀请双方律师和家属同堂解纷,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最终促刑事和解,刘某服判,做到案结事了人和。持续推进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实现案件快慢分道”“繁简分流,受理轻案移送审查起诉57件,办理的王某某涉嫌盗窃案从移送审查起诉至宣判仅十天时间,在确保案件质量的基础上,更加高效地回应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期待。以检察建议推动标本兼治,针对全区品安全”“社会保障”“执法规范”“消防安全等领域分别制发6社会综合治理类检察建议,用精准监督开好社会治理良方“一案五看”的办案经验做法被多家中央级媒体推介。

、把握司法为民主旋律,持续优化检察履职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作为不懈追求,在检察履职中践行为民初心。

做实重点领域法律监督。聚焦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电信网络诈骗,批准逮捕电信网络诈骗案4570人,提起公诉61100人。积极参与打击涉缅北电信网络诈骗专项行动,依法从严惩治跨境电诈犯罪集团骨干成员及幕后金主。聚焦人民群众关注的食品药品安全问题,办理涉伪劣商品、食品药品案件3件。某药店老板明知未成年人并非出于医疗目的而是药物成瘾的情况下,仍违规多次出售“右美沙芬片”(该药品于202471日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名录,经审查后以涉嫌贩卖毒品罪决定批准逮捕,并立足办案中发现的辖区内药店管理混乱、储存不当、虚假宣传等普遍性问题,依法制发检察建议,督促相关行政机关规范药房经营者管理行为。聚焦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的社会保险领域,在办理袁某某医保基金诈骗案中,针对医保基金管理等方面暴露出的问题及时提出改进建议,有力守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

春风化雨呵护少年成长纵深推进“利剑护蕾·雷霆行动”,依法从重从严从快办理性侵等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件2535,提前介入16件。牢固树立“预防就是保护、惩治也是挽救”理念,坚持宽容不纵容,对情节轻微且悔罪表现较好的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4人,相对不起诉10人,犯罪情节恶劣的,依法起诉3人。全面推行强制报告和入职查询机制联合多部门对网吧、酒吧等21重点营业场所开展涉未成年人专项检查,针对家庭教育管理问题发出督促监督令22份,共筑未成年人保护屏障做好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法治引路人,开展“法治副校长”送法进课堂13次、进社区6次,受教育人数上万人。组织开展“未成年法治手绘画廊”评选活动,邀请火炬小学的师生参加“检教同行 共护成长”检察开放日活动,拍摄的守护孩子的吹哨人强制报告宣传片被省平安办评为利剑护蕾优秀主题宣传教育作品二等奖。

强化特殊群体权益保护。构建残疾人、老年人等弱势群体权益保护网,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实地走访辖区内养老院和老年公寓,深入了解老年人居住环境、服务管理、餐饮卫生等情况,加强养老机构安全监管,以检察蓝护航夕阳红。开展景区、公园等公共场所无障碍设施建设专项监督,督促相关部门设置无障碍通行通道及无障碍引导标识,助推残障人士畅通出行。参与用心用情·湘薪湘护根治欠薪专项行动,帮助农民工追讨薪金56万余元。办理性侵未成年被害人支持起诉案件6件,为被害人挽回损失共计11万元,维护被侵害者民事权益。依法办理维护军人军属权益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取得全市军人地位与权益保障领域的立案突破。

用心纾解百姓急难愁盼。扛牢平安建设责任,持续做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152件,检察长包案办理疑难信访案件11件,7日内程序性回复100%建立检察听证+第三方参与的工作模式,努力把听证工作融入“四大检察”办案各环节、全过程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听证员参与案件评议42件,其中拟不起诉案件37件、刑事申诉案件1件。持续深化多元救助机制,办理开展司法救助案件1010人,发放救助金10.75万元,与湘潭市第一人民医院连续三年签订《医疗合作协议》,为未成年被害人开展心理疏导8人(次),完成转学安置1人。在办理某起国家司法救助案时,针对被害人家庭的特殊情况,主动争取省、市检察院及区委政法委支持,将救助金额度从五千元提高至四万元,积极协调妇联、关工委、教育局等部门,就教育帮扶、学业资助、心理康复等方面开展多元救助,经动态跟踪回访,当事人学习生活逐步回归正轨。

、深耕法律监督主阵地,全面彰显检察作为

在制约监督中依法能动履职,一体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刑事检察持续深化。落实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深入挖掘立案监督线索,开展全链条式监督,监督立案46人,撤案1314人,追捕1人,追诉7人。在常态化案件评查中挖掘出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线索,依法监督侦查机关立案,被告人罗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强化侦查活动监督,制发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100份,制发侦查活动监督通知书79份,侦查活动违法监督率达34.09%,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监督采纳率93.82%。对2022年至2024年纠正侦查机关侦查活动违法的情形进行梳理分析并形成专题报告,为侦查机关依法高效开展工作提供参考。强化刑事执行监督,办理刑事执行检察案件122件,对社区矫正执行、财产刑执行、刑罚变更执行和剥夺政治权利执行进行监督,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17份,检察建议1份。监督社区矫正机构收监执行55人。参与刑事被告人和判实刑罪犯收押投监专项监督行动,确保应收尽收

民事检察更加有力。以全面实施民法典为契机,受理各类民事检察案件99件。针对民间借贷领域虚构事实打“假官司”问题,办理虚假诉讼监督案件2件,依法发出再审检察建议,通过启动再审程序,切实维护司法秩序和当事人合法权益。办理涉被执行人失信领域执行专项监督案件22件,对符合退出失信名单的被执行人建议将其案件失信信息依法予以屏蔽。开展民事审判程序专项检察监督,对不符合规定裁定驳回起诉、审理超期限、未在法定期限内送达等违法情形,依法发出检察建议,进一步加大审判检察监督力度。

行政检察积极主动。办理各类行政检察210,受理行刑反向衔接案件197244人,办结193240人。办理的肖某某涉嫌重大责任事故不起诉行刑反向衔接案中,在充分论证违法行为社会危害性的情况下,精准提出检察意见,消除追责盲区,有力震慑燃气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促进安全生产。持续深化行政违法行为监督,聚焦强制戒毒人员脱管漏管、未依法吊销空壳公司营业执照、行政处罚决定书告知救济途径不当等违法情形启动监督程序,提升执法专业化水平。

公益诉讼精准规范。办理公益诉讼案件46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44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件,发出检察建议39件。积极参与省检察院部署的长株潭生态绿心保护三年专项监督行动,针对垃圾倾倒、毁林采砂、森林防火等方面开展线索排查,办理涉绿心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10件。开展新业态领域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活动,推动行政机关做好外卖食品安全监管。深化国有财产领域监督,督促税务部门征缴个人借贷所得税款45余万元,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协作配合工作机制。全力做好高速公路、高铁沿线安全隐患整治工作,确保辖区内交通安全畅通。

四、强化队伍建设主动性,努力锻造检察铁军

以自我革命精神提升检察队伍能力素质,深入推进检察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

坚决筑牢政治忠诚。旗帜鲜明地把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高标准贯彻落实政法工作条例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主动向上级机关请示报告20余次,推动上级各项决策部署、专项行动落地见效。始终坚持政治学习不放松,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支部学习、全员政治轮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在全院迅速兴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热潮,将学习党的创新理论和推进检察工作实践相结合,引导干警学思想、见行动。发挥党建示范引领作用,以四强党支部建设为抓手,严格落实三会一课、谈心谈话、主题党日活动等工作,以党建带动队伍建设、业务建设。

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持从严管党治检不放松,推动党纪学习教育成果转化,切实做好市委巡察反馈问题回头看,对于需要整改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等次评定为。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制度,累计填报数据85件,使逢问必录成为常态。持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履行党组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坚持院领导带队值周。开设家风专题道德讲堂,组织廉洁家书征集评选活动,让清廉家风涵养优良作风。加强八小时外监督,教育引导干警不越红线、不碰底线。

强化专业人才培养。完善常态化学习机制,依托岳检大讲堂,采取专家授课、青年干警分享会等方式,持续提升队伍整体素能。加大年轻干部培养力度,积极推进院院联盟共建互助工作,创新做好团队对垒人才培养工作,充分发挥业务骨干的传帮带作用。以赛代训鼓励年轻干警参加演讲、征文、辩论赛等活动,8人(次)在区级以上各项竞赛活动中获奖。实行中层干部竞争上岗,选拔优秀人才充实重要岗位,努力解决干警工作、生活后顾之忧,营造人人皆可成长、人人尽展其才的良好环境。

自觉接受外部监督。牢固树立接受人大监督就是接受人民监督的理念,努力把全过程人民民主融入检察履职实践。精心办理人大代表建议2件,专题报告法治护航高质量发展”“生态绿心保护公益诉讼检察专项行动等情况,积极配合人大做好对7名员额检察官的履职评议。主动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监督,全面落实党组与派驻纪检监察组定期会商、专项通报、列席检委会等机制。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全年发布程序性信息541条,通过两微一端等平台发布检察信息388条,在省级以上媒体发表检察宣传报道100篇,与湘潭日报联合推出《小案不小看,小案不小办》《民情日记》等法治系列专栏以看得见的方式满足便民需求,着力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各位代表,今年来我院工作取得的成绩,最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是区委坚强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和政府大力支持、政协民主监督的结果,离不开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和社会各界的热忱关心、支持和帮助。在此,我代表区检察院向各位表示衷心感谢!

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清醒认识到我院工作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一是监督和接受监督意识仍有待提升,不敢监督、不善监督的问题依然存在;二是作风建设还需进一步压实,对检察干警的教育管理还应加强;三是检务保障能力特别是智慧检务建设亟须攻坚克难。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坚持问题导向,认真研究,加以改进。

2025年重点工作安排

各位代表:2025年,我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把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作为基本价值追求,更加有力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奋力谱写社会主义现代化首善岳塘新篇章。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进一步转变理念作风。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坚决把干警的思想认识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着力从政治高度认识和处理业务问题。把人民至上落实落细到履职办案过程中,充分重视当事人关注的具体、细节问题,用耐心、细心,尽最大力气解开群众的法结、情结、心结,真正消弭积怨、化解矛盾、促进和谐。

二是进一步主动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坚决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依法严惩严重暴力犯罪,精准治理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突出问题,积极促进依法治网。加大对民营企业知识产权、创新成果的司法保护力度,为民营企业放心大胆求发展营造良好法治化营商环境。用最严密法治保障绿色发展,推进长株潭绿心地区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强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和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巩固法治进校园检察品牌成果。积极助力破解新业态发展治理难题。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打通检察为民最后一公里。注重挖掘典型案件,将典型案例融入普法教育,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三是进一步优化办案质效。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为基层减负的重要论述,深刻领会最高检提出一取消三不再的政治考量和价值导向,将三个善于贯彻落实到检察办案全过程,推进优化检察办案三个结构比。顺应刑事司法理念新趋势,更加全面、准确贯彻宽严并济刑事政策,着力构建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加强民事检察监督,以惩治虚假诉讼为突破口,保障诉讼权利,维护宪法权威。加强重点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办理,积极稳妥拓展案件范围,持续提升公益诉讼检察影响力。深入实施数字检察战略,以数字革命赋能新时代法律监督。

四是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持续健全完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在铁规发力、铁纪长牙中培塑清风正气。树立打铁还需自身硬理念,拓宽接受监督渠道,更加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着力深化检察人才建设统筹管理,积极开展精细化、高效化、个性化的实战练兵,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风气、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努力打造一支堪当新时代法律监督重任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区检察院将在区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的精神,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昂扬的姿态,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首善岳塘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注:

一案五看“看犯罪事实是否查清,看矛盾化解是否可能,看释法说理是否到位,看司法救助是否需要,看检察建议是否适用”的办案工作机制。

“三个规定:《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一取消三不再”:为落实党中央持续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重要指示精神,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作出调整优化检察业务考核评价机制的重大决策,明确提出:取消一切对各级检察机关特别是基层检察机关的不必要、不恰当、不合理考核,不再执行检察业务评价指标体系,不再设置各类通报值等评价指标,不再对各地业务数据进行排名通报。

④“三个善于”:为推动全国检察机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和要求,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应勇在为国家检察官学院2024年春季学期首批调训班次授课时强调,善于从纷繁复杂的法律事实中准确把握实质法律关系,善于从具体法律条文中深刻领悟法治精神,善于在法理情的有机统一中实现公平正义,为检察机关高质效办案提供了重要的思维方式和工作方法。

⑤“三个结构比”:为推动检察业务管理现代化,探索更加科学合理、直观有效的检察业务研判机制,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应勇在北京、上海等地调研时提出,用于评价和衡量“四大检察”是否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的系统性指标,即“四大检察”履职结构比,依程序办案和依职权监督的案件结构比,依程序移送、依申请受案与主动发现的案源结构比。